社会商户选租中国东海水晶城柜台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参选人员
报名材料通过审核且意向选租柜台经营的社会商户。
二、选铺时间
2016年1月23日—26日。
三、选铺范围
中国东海水晶城1号馆和2号馆三楼柜台区可选范围内柜台。
四、选铺程序
在县公证处现场公证和县纪委及商户代表现场监督下,采用电脑随机派号方式派发选租柜台顺序号,然后由工作人员以电话和短信的方式通知商户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按选租柜台顺序号由小到大依次选租柜台,商户在选定柜台后签定《选租柜台确认书》并交纳3000元保证金后,再签定《承诺书》。
五、特别说明
1、如商户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选租柜台或签订《承诺书》的,视同放弃选租权。
2、每户限选两节柜台,选铺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5分钟。
3、中国东海水晶城柜台在2016年1月25日起交付商户使用,请签定《承诺书》的商户自1月30日起进场试营业,试营业期限至2016年3月15日止,期间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4、根据《承诺书》的要求,在试营业期间按规定试营业的商户,本公司将于2016年3月16日后签订柜台租赁合同;如没有按规定试营业的商户,本公司将取消其柜台经营资格,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特此说明。
江苏东海水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1日